依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分類推進人才評價機制改革的指導意見》(中辦發﹝2018﹞6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評價制度的意見》(人社部發﹝2019﹞90號)文件精神,深化技能人才評價工作改革,我院面向社會開展電工、電梯安裝維修工、機械木工、汽車電氣維修工、汽車機械維修工等五個工種培訓和社會評價工作,請符合申報職業評價條件的廣大考生和企事業單位人員積極申報。
一、評價工種
電工、電梯安裝維修工、機械木工、汽車電氣維修工、汽車機械維修工
二、評價等級
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技師(二級)、高級技師(一級)
三、申報條件
1、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五級/初級工:
(1)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 1 年(含)以上。
(2)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學徒期滿。
2、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四級/中級工:
(1) 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五級/初級工職業資格證書 (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 4 年(含)以上。
(2)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 6 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或取得經評估論證、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及以上職業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3、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三級/高級工:
(1) 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 (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 5 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并具有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或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并具有經評估論證、 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高等職業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
(3)具有大專及以上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并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 2 年(含)以上。
4、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二級/技師:
(1) 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三級/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 (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 4 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三級/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的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畢業生,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 3 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預備技師證書的技師學院畢業生,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 2 年(含)以上。
5、具備以下條件者,可申報一級/高級技師:
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二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 4 年(含)以上。
四、準備材料
報名時,需攜帶身份證及復印件一份,相關專業最高學歷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晉級考試的需要現有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及帶證書號碼頁復印件一份。2寸藍底照片2張,同版電子版照片(要求:近期半身彩照,藍色背景,jpg格式,大小不超過100KB,以身份證號命名),填寫報名表兩份。
五、收費標準
按照河南省發改委、河南省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相關規定,收取相應的培訓及評價費用(食宿統一安排,費用自理)。
初級工:500+160元
中級工:700+190元
高級工:900+ 235元
技 師:1800+ 290元
高級技師:2400+ 340元
六、報名、培訓、評價時間
即日起開始報名,報名截止時間2021年8月8日。
培訓時間:2021年8月9日-15日
評價考試時間:2021年8月16日
七、報名地點
鄭州工業技師學院(河南省新鄭市永寧街1號)培訓處報名。
負責人:
李老師 聯系電話:0371-62607020 13373928381
馬老師 聯系電話:0371-62607623 13523059577
王老師 聯系電話:0371-62607631 18339987151
康老師 聯系電話:0371-62607610 18638131910
業務聯系人:
楊老師 聯系電話:0371-62608299 18003818889
張老師 聯系電話:0371-62607643 17788121903